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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車時,請出示承租人駕照與身分證。外國客戶請出示護照與國際駕照(需取照日一年內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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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客戶要續租時,請務必在預定還車時間前3小時,提早告知,以便後續作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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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提供短程市區接送(限承租二日以上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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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營高鐵站及小港機場取車還車時間:
最早取車及還車時間為:AM 09:00
最晚取車及還車時間為:PM 20: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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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車部份:超過取車時間1小時,若無事先告知,視同取消訂車,並沒收訂金,
本公司有權力更改轉租他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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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車手續完成時,如提前還車,不退還租金,以原始訂車合約為主。
若選用之特惠為專案組合時(例:租一送一、三日卷、五日卷等)如提前還車亦不退還租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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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訂車:(一般情況下,非天災狀況,請務必主動來電告知)
a.三天前通知:訂金不退還但保留三個月(自取車當天算),超過三個月視同放棄
b.一天前通知:訂金不退還但保留一個月(自取車當天算),超過一個月視同放棄。
c.24小時內通知:訂金與租金不退還且不保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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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証件不符等因素本公司保有出車決定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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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遇不可抗拒因素(天災或高鐵停駛等)取車日期或時段需臨時變更,請於三天前
主動來電確認,以便為您優先安排車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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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臨時特殊情況時之訂金退還方式:(僅提供天災、颱風、高鐵停駛等狀況,主動來電者適用)
a.取車日24小時前通知:訂金全額退或保留三個月(自預約日算起,超過三個月視同放棄)
b.取車日24小時內通知:訂金退50%或保留一個月(自預約日算起,超過一個月視同放棄)
c.無任何主動通知:視同放棄,訂金不退還亦不保留。 |